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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浙江日报报道,台州市多家医院对检查检验结果互相认可,为患者节约了费用,节省了时间。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一年间,台州市各医院仅在门诊部实施外院医疗检查、检验结果互认的就达11.63万人次,直接为患者节约医疗费用超过1067万元。笔者以为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对一些检查检验项目推行互认确实是个利民的举措。
据有关资料统计,患者的检验检查费用占到治疗费用的九成左右,有时候患者转院后 ,一个项目重复检验检查,结果都一样,治疗成本却因此提高。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,固然让医院减少了收入,却有很多益处,最明显的莫过于为患者减轻负担,其次是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。
近几年,全国很多地方都实现了这样的“互认”,如安徽、上海、北京等地,取得了较好的效果。当然对于这项措施,也存在不同的意见,如有些患者和医务人员担心检验结果万一不准确呢?所以要实现检验结果的互认,配套的质量控制体系,包括相应的检验仪器、人员配备都是必要的。
推行这样的制度,方式也可不拘泥于一种,但其目的是为了缓解患者“看病贵”,所以很值得借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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