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本月初,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,《条例》将于明年正式施行。日前,记者采访了《条例》涉及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市城管局和一些市民,听到了众多不同声音。
在《条例》颁布前,我市的城市市容管理一直遵循执行《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》和《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。市城管局法制科科长方宇平表示,《条例》更体现了“人性执法”,“劝阻” 、“教育”这样的字眼增多了。典型的如十七条规定“市、县、镇人民政府在制定城市、镇规划时,应当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,供农产品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。”不过对于这一条,我市的做法已走在前列,如中山路夜市和今夏划定地段方便桃农进城买桃。同样走在前列的还有第十二条规定的“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外立面安装窗栏、空调外机、遮阳篷等,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,并保持安全、整洁、完好。”经过上半年的集中整治,我市目前的沿街空调安装都已达到规范。
《条例》增加了一些新内容,如规定公用建筑、公共场地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等都需审批,而以往只有大型户外广告需要批准设立,规定设置单位对户外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,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罚款力度也由原来的500—5000元提高了一倍,并明确提出“占用公共场地、公共设施设置户外商业广告,应当通过招标、拍卖等方式有偿取得使用权。”
提高罚款力度的条款中还有第二十一条提及的“牛皮癣”现象,规定对当事人处以50—300元的罚款,以往是10—50元。每年我市都会处理几起“牛皮癣”事件,但当事人大多身边不带钱,有的无身份证,罚款额度提高后,显然更难处理。难处理不光这点,如针对城市道路上运输砂石、水泥等散装货物、液体、垃圾、粪便等车辆的滴、漏、撒现象,如不能扣车,处罚实施也有困难。
市民对这一《条例》也予以了较大关注,不少市民认为,适当设置路边摊对市民生活也有便利,但学校门口等一些拥挤场所设摊则要坚决取缔。一位家住大成路的市民告诉记者,设摊卖桃后,桃农市民都有方便,但卫生情况更为突出,需要注意。家住湖桥路的市民张煌提出《条例》如能实施到位,一些影响市容及环境卫生的情况如乱吐痰、随意便溺等现象将得到明显遏制,毕竟谁都不愿为此出钱,这方面一些大城市相对做得较好可借鉴。一位姓李的退休干部认为,他注意到《条例》中的“管理监督”一章,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作出规定,和《办法》不同的是详细列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“违反规定收费、处罚”、“殴打、辱骂当事人”等5种将受到“行政处分”甚至被“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”的行为,这将有利于推进执法部门工作。光明社区居民李科认为,尽管《条例》尚未实施,看起来对市民素质要求更高,执法上也有一些难度,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关系千家万户,只有市民和职能部门互相理解配合,才能达到好的效果。
|